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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社与北京师范大学共建新闻传播学院

2014-12-01 14:55:29

11月27日,光明日报社与北京师范大学签署共建新闻传播学院协议,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正式揭牌。这是光明日报社与北京师范大学适应国家现代传播体系建设和媒体变革、新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地方党委宣传部门与高等学校共建新闻学院的意见》要求,主动适应媒体融合新时代迈出的重要一步。光明日报社总编辑何东平,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刘川生、校长董奇等出席会议。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刘伟受聘担任新闻传播学院院长。


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将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坚持意识形态塑造与知识体系培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机构与智库相结合,努力建成党的卓越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基地、新闻战线优秀人才的输送基地、全国宣传思想和新闻工作者的培训基地、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库平台,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新闻传播学院。


原文:光明日报社与北京师范大学共建新闻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