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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一市民欠38万元拒不履行判决 法院今强制执行

2015-04-28 1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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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人大代表与负责执行的牡丹区人民法院法官干警进行案情交流


执行长杨建向被执行人家属宣布执行案件经过以及执行依据,下达执行令。


搬运人员将物品搬出已抵债房间


牡丹区人民法院书记员记录执行过程


被执行人亲属在协商解决协议书上签字


今天上午,牡丹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和人民陪审员一同前往晁某所拥有的门面房现场,进行强制执行,执行过半,晁某亲属主动提出协商解决,并承诺六十日内解决纠纷,若逾期不能履行,被执行人愿主动搬离需清理的房屋。


据了解,晁某曾被他人因民间借贷3次告至法院,法院将3例案件分别判处晁某执行标的15万元本金及利息;执行标的19万元本金及利息和执行标的5万元本金及利息,总计38万元,但晁某没有给予还付,逐后,晁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但晁某依旧不予执行还付所欠的钱。


随后,牡丹区人民法院将3起案件并案执行,行中评估、拍卖了被执行人晁某位于牡丹区辖内的7间门面房(一楼三间、二楼四间,原始通道共同使用。)流拍后,3位申请执行人同意接受抵偿。


牡丹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25日作出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并送达了双方当事人。2014年10月17日发出腾空房屋公告,被执行人至今拒不履行。经法院执行局研究,决定予以强制搬迁。


今天上午,陪同执行的牡丹区人大代表与负责执行的法官干警等人交流了此次强制执行的案情后,便驱车赶往执行现场,到达现场后,记者看到,该执行点为一家网络会所的门面房。


随后,执行人员拉起执行警戒线,执行长杨建向被执行人家属宣布执行案件经过以及执行依据,下达执行令,执行开始。


搬家人员将电脑、桌子、冰箱等物品,搬离房间,所有执行过程均有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多台摄录设备多角度全方位记录执行过程。在执行过程中,起初被执行人的妻子保持平静的心态,随后便突然大声嚷嚷,对执行案件表示异议。执行庭长向其解释法律规定,告知对案件可以依法提出异议。


近一个小时的忙碌,一楼门面房的三间房屋已被清空。在进行二楼四间房屋的清理时,被执行人的儿子找到执行庭长及执行局长,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执行庭长及执行局长考虑到二楼需要搬离的家具及生活用品数量较大,并鉴于被执行人的儿子愿意协商执行。执行现场指挥决定将二楼的可搬离的轻便简易家具集中存放在二楼固定房间,并给被执行人留出一定的协商时间。


随后,根据现场执行情况,执行庭长与承办法官现场决定暂缓执行,书面记录在卷。三位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亲属达成执行和解,双方一致同意六十日内解决纠纷,若逾期不能履行,被执行人愿主动搬离需清理的房屋。


原文:菏泽一市民欠38万元拒不履行判决 法院今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