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街头、广场、公园,一些售卖“铁板鱿鱼”的流动商贩随意改装车辆,有的车改装后长达10余米,存在极大安全隐患。3月29日,市城管部门联合交警部门首次开展集中治理非法改装“鱿鱼车”行动。
3月29日15时许,牡丹晚报记者随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大队和市交警支队市区大队机动中队执法人员,来到菏泽天香公园北门,但未发现“鱿鱼车”。随后,联合执法人员又来到冀鲁豫边区革命纪念馆广场,一“鱿鱼车”商贩看到执法人员后立即逃窜。由于广场上人员较多,执法人员出于安全考虑没有上前追赶。
接着,执法人员来到菏泽大剧院前的牡丹广场检查,刚进广场就看到两辆巨型 “鱿鱼车”,遂部署围堵。一辆招牌名为“火爆铁板鱿鱼”的“鱿鱼车”商贩侥幸逃走,而一辆招牌名为“郭家铁板鱿鱼”的“鱿鱼车”被堵在演武楼北侧的停车场。这辆“鱿鱼车”是一辆摩托三轮车,未悬挂车牌,车身明显被改装过,整车长约6米、宽约2米、高约3米。车上有烤鱿鱼用的铁板、一个煤气罐和两个大音响,还摆放着矿泉水、红茶等各种饮料。执法人员当即将该车暂扣,将依法作出处罚。
最近两年,越来越多的商贩尤其是烤鱿鱼商贩,将经营用的摩托三轮车或电动三轮车任意改装,有的车辆改装后长达10余米,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牡丹晚报记者采访中就听到一市民反映,前段时间,在菏泽牡丹广场上,一辆大型“鱿鱼车”上的广告牌被大风吹翻,险些砸到市民。
“这些非法改装‘鱿鱼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还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侯居敬介绍,前期,他们向大型“鱿鱼车”商贩下达过车辆限期整改通知书,但一些商贩仍然我行我素。于是,他们联合交警部门依法对“鱿鱼车”开展集中治理,以杜绝非法改装“鱿鱼车”上路。
市交警支队市区大队机动中队有关负责人郭效法向牡丹晚报记者介绍,根据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违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看到两部门联手治理 “鱿鱼车”,在牡丹广场上休闲的市民张先生高兴地说:“就该管管这些‘鱿鱼车’了!它们太影响市容,还污染环境,希望治理能持续下去!” (记者 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