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15时,菏泽市纪委监察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纪委副书记、秘书长陈衍山介绍了2014年市纪委工作情况。2014年,菏泽市纪委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交出新答卷。
2014年,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约谈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和市纪委委员、县(区)纪委书记、市直派驻纪检组长,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围绕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开展调研,着力健全协调机制。研究制定了《菏泽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
2014年,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开通网上举报平台,设立了“四风”问题曝光台。市纪委先后组织开展明察暗访300余次,检查酒店965家、宾馆202家、娱乐场所79家、商城购物中心35家、机关家属院68处,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44起,处理129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0人,这三项数字均列全省各市第一。对49起86人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014年,全市共开展“庸懒散”专项监督检查485轮次,暗访480轮次,办结投诉174件,查处直接责任人2021人,问责相关负责人33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96人,给予组织处理646人,通报932起,曝光376起。
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006件,立案1234件,结案122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43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78人。查办县级干部案件27件,处分30人。严肃查处了单县中心医院原院长付道春,成武县原副县级干部刘启刚等一批大案要案,协助省纪委严肃查办了菏泽市政府原副市长刘国生违纪违法案件。
2014年,市纪委发挥行政监察作用,加大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力度,参加了菏泽发电厂“1·03”事故、山东鲁能菏泽煤电开发有限公司郭屯煤矿“1·19”顶板事故、定陶县“1·26”醋酸乙烯储罐爆燃事故、郓城煤矿“8·2”机电事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菏泽供电公司“8·21”触电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问责2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9人。
陈衍山介绍,市纪委已完成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调整后从事监督执纪人员编制占72.5%;纪检监察室数量由原来的3个增设到6个。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89个减少至11个,精简88%。规范纪委书记 (纪检组长)职责分工,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和各县(区)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工作。市纪委还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强化自身监督,对存在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零容忍,2014年共处分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4人。(记者 长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