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65美元/桶。起征点提高后,石油特别收益金仍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
财政部方面解释,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后,其他征收管理的有关问题,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006年我国最初推出石油特别收益金时,其起征点为40美元/桶。2011年我国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曾上调至55美元/桶。
为什么要提高起征点?中宇资讯石油市场分析师张永浩指出,近半年来,国际油价从超过100美元/桶下滑至目前的55美元/桶附近,价格几乎腰斩,这样的情况对于石油企业的上游开采及出口业务是很大的打击。近段时间石油行业内部已经有部分人士建议取消或者差别化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理由就是在油价下跌的情况下,国内部分老油田开发、生产成本高企,根本没有“特别收益”可言。此次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之后,石油企业的税负负担将减轻。
从股市的角度看,这个消息可能会带动相关石油企业股价的抬升。因为石油特别收益金历来就是三桶油所缴税费中最大的一块。根据公开资料,2009-2013年,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累计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分别为3264.95亿元、1193.65亿元和1057.59亿元,在三桶油所缴纳的税费中分别占31.1%、33.8%和13.9%。